
12月24日消息,证券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银河证券”)发布关于签订《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框架协议》暨关联交易公告。公告显示,公司拟与控股股东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“银河金控”)签订新的《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框架协议》(以下简称“新框架协议”),以统筹管理双方的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业务。

回溯过往,银河证券与银河金控在2023年6月30日便已签订《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框架协议》(以下简称“原框架协议”),在一般商务条款下开展相关交易业务,原框架协议将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。此次拟签订新框架协议,是从实际需求出发,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双方的业务往来。
从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来看,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(临时)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,设定了2026 - 2028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上限。其中,公司与银河金控集团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(不包括融资交易)总流入上限和总流出上限均为人民币50亿元;银河金控集团通过质押式回购交易向公司提供融资的每日余额(包括应付利息)上限均为人民币53亿元。这样的额度设定,无疑为未来几年双方的业务合作划定了明确的范围。
据公告显示,银河金控经国务院批准,由财政部和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发起,于2005年8月成立。目前注册资本高达1,289,058.377808万元人民币,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为69.070%,财政部出资比例为29.325%,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出资比例为1.605%。
截至2024年12月31日,银河金控合并口径下资产总额达人民币7,721.05亿元、所有者权益人民币1,685.47亿元,2024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372.63亿元、净利润人民币107.40亿元。作为银河证券的控股股东,其持有公司47.43%的股份,在公司的发展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。
值得一提的是,自双方签订原框架协议以来,履约情况良好,均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执行。基于前次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以及银河金控的财务和经营状况,其具备按照新协议约定履约的能力。
从合规性和对公司的影响来看,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。并且,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导致银河证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,也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,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。